近日,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签订了网络赋强公证合作协议,将公证环节配置在中国建设银行互联网普惠金融项目“小微快贷”业务流程中,经借款人同意后实现线上公证。此举对于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借贷安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将公证环节嵌入建总行互联网“小微快贷”业务流程后,从前端银行客户筛选、身份验证到中间签署电子借款合同、电子数据存证再到后期贷后催告核实、不良贷款实现债权等,公证处全程介入。公证处通过人脸识别、账户实名认证、手机短信验证等技术方式对借款人进行身份认证,确定其真实身份和意思表示;通过在线告知的方式告知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办理赋强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借贷双方完成线上签约、线上办理公证手续后,公证处为借贷双方签发带由数字证书的电子公证书。通过在线赋予借款合同等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不但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而且能一劳永逸的解决网络借贷产生不良后的举证难、诉讼难、执行难的各种痛点,显著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二、及时保全数据,减少履约争议
“小微快贷”全流程在线自助办理,借款人身份认证、签署的授权书、电子合同、银行放款完成后的放款凭证以及用户的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数据,由公证处进行固化、加密,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完成电子数据的存证,为当事人提供即时、有效的公证保全服务,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与过去出现争议再保全证据相比,提前实时固化、保存全部数据以备用,更加安全、可信。
三、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
在借款人借而未还出现违约时,公证处可以协助银行采用事先约定的通知手段,进行逾期款项催告核实。对于经催告未能回收的债权,公证处出具电子执行证书,银行还可以借助公证处与法院建立的网上立案通道,实现快速、批量的执行立案。法院对电子执行证书审查确认后不经诉讼直接启动执行程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线上查询、冻结、扣划。对于经网络执行查控仍未能回收的债权,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人员名单,通过信用惩戒迫使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此举能够便捷、经济、快速地实现债权,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催收成本高、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