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法院诉讼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司法审判压力日渐沉重。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纠纷化解的快速化和渠道多元化制度建设,我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与西城区法院合作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关是国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等司法辅助事务,既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公证机构自身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公证为民服务职能和提升社会美誉度。为切实提高公证员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我处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并施以绩效考核奖励,充分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经优中选优,我处挑选出业务素质突出、责任心强的14名公证员组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全部被西城区法院聘任为人民调解员。
二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尽快提升小组成员调解工作技能,我处先后组织多次专题培训,邀请实战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传授调解经验。与此同时,我处组织员工赴法院实地观摩学习,小组内部不定期组织召开交流工作会议,实现经验共享和交流互鉴。此外,我处合理优化人力配置,按照年龄、经验、特长等将小组成员分为7个小组,由刘莹部长牵头建立了相互补位和传帮带工作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工作质效的不断提升。
三是规范操作,成果丰硕。
为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法院调解工作任务,我处结合内部风险控制流程、业务操作规范以及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建立起了一整套调解办案工作流程,从调解话术、当事人情绪安抚和引导、调解记录制作保存等方面对调解工作进行全流程规范,确保我处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积极推进,西城区法院首批交办的19起民事案件,成功调解处置实现案结事了的有1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79%左右,受到法院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