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52601155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30
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信新闻 > 

我处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培训
文章加入时间:2017-9-27 11:19:19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为全面学习、准确适用,9月25日晚,我处组织全体公证员、助理进行学习培训。培训主讲人为主任助理唐骞。

 

            

 

培训过程中,唐骞梳理了《民法总则》的基本逻辑结构,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体制度、客体和内容、变动方式、制度和期限;讲解了《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的主要修改,包括绿色原则确立、胎儿利益保护、监护、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办证经验,重点强调了《民法总则》实施后,针对公证实务如何操作、给公证行业带来哪些新的机遇、在哪些业务领域可以深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分析。

 

           

 

此次授课历时近三个小时,但全体接受培训的公证员、助理始终热情高涨,现场互动气氛十分热烈。在《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我处还将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与培训。
机构概况
| 办事指南
出生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
亲属关系公证 继承权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 遗嘱公证
工作经历公证 抵押贷款合同
未受刑事处分 学历学位成绩
| 视频新闻
无标题文档
机构概况
机构简介 公证员简介
收费标准
业务范围  
中信咨询
公证案例
中信动态
 
核心业务
强制公证
法律文库
 
服务专区
在线申办
咨询答疑
预约专区
相关下载
全国服务热线
 010-52601155
版权所有: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京ICP备09050870号
制作维护: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 010-526011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宁伯路2号金泽大厦(铁通大厦)五层邮编:100032
电话:010-52601155 传真:010-5260110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