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我处王明亮主任应邀到山东济宁为“2016年枣庄、菏泽、济宁公证培训班”授课。枣庄、菏泽、济宁三地司法局、公证协会的公证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济宁市多家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银行负责人聆听了讲座,三市20多家公证机构的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公证员及业务助理总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济宁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负责人徐效友同志主持。
授课中,王明亮主任作了题为“如何做好金融公证业务”的专题报告。王主任从公证三大效力出发,重点阐明了强制执行效力在解决金融债权纠纷方面的优越性及价值。王主任指出,三大效力比较而言,强制执行效力最有用,所以它最具生命力。随后,王主任将强制执行效力在银行、担保、信托、典当、民间借贷、融资及房屋租赁、建筑工程、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实务方面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详细介绍。介绍过程中,王主任结合自身多年一线实践办证经验,借助典型案例将每项业务的模式创建及风险把控进行了分享。此外,王主任还对办证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问题包括公证核实、执行时效、阴阳合同等如何处理进行了详细解析,对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学员们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和指导。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王主任的讲座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内容翔实具体,理念新颖,可操作性强,对于开拓本地金融公证市场,推进本地金融公证业务开展具有重要的帮助作用。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