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7日,我处组织开展“强制执行公证”专题培训会,讲座邀请了北京市高院执行局雷运龙副局长主讲,我处领导、全体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授课中,雷运龙副局长首先介绍了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背景,并对什么是“公证”、什么是“债权文书”、什么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进行了深刻剖析。随后,他重点就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的各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阐释,对于部分不太容易理解的条文,雷副局长借助典型的案例和鲜活的故事进行讲解,授课风格幽默风趣,讲座内容系统充实,为参训人员上了一场生动、实用的培训课。
听了雷副局长三个半小时的精彩讲解后,全体参训人员认为,本次培训比较系统、务实,切合“中信”业务特色,对于今后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公证书质量,从而更好地开展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具有积极的帮助作用。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