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我处王明亮主任受邀到中国政法大学为该校法律硕士学院2012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
王明亮主任以“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为题,就强制执行公证的社会背景和意义、办理范围、如何出具、审查标准、争议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授课中,王主任结合自身多年办证经验,列举了实务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并提供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类公证事项的执行证书卷宗供同学们学习观摩。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讲解生动细致,举例贴近生活实际,受到了同学们的充分好评。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听完王主任的讲课后,对公证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债权人利益等方面发挥的职能作用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