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仙栖谷柴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10111691651725Y,住址: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瓦沟村村委会南200米。
法定代表人:宋有敏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金凤凰农业观光有限公司向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担保,出质人北京仙栖谷柴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于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三合庄村金鸡岭后山,区域四至:东至金鸡岭后山坡皮、南到金鸡岭饭店二层楼后南边沟上(包括整个沟)、西至养鸡房后山坡上、北到孩子叫岭止的土地。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限租赁期日止的场地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场地内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