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鸿喜庄园生态旅游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86174001F,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固村东。
法定代表人:王红霞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正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鸿喜庄园生态旅游发展中心于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固村东的110亩土地,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被完全清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