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永安康乐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42626918W,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镇兴房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尹志刚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永安康乐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市永安康乐商贸有限公司于二○一七年四月十六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瓜地村北,东瓜地至田各庄西侧,折合面积30亩土地。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土地上的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