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鸿喜庄园生态旅游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86174001F,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固村东。
投资人:王红霞,女,一九七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11197508211426。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鸿喜庄园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向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鸿喜庄园生态旅游发展中心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固村东的110亩地,东至京港澳高速绿化带、西至固村中心路、南至固村村委会北侧路、北至固村村间路。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厂房及土地的租赁经营权及土地内地上物(自建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