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燕顺联合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96363458X,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68。
法定代表人:易善伟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乙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并由甲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作为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燕顺联合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易善伟于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工业园东区东南部,面积为50.24亩,即33459平方米。该场地四至范围:东至园区现状铁艺东围墙121米处,南至星城停车场北围墙延长线,西至220KV高压导线中心线,北至阎中大街现状绿化带南边线的土地。自质押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质押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的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