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刘洪明,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八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225196302180010。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信风商贸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刘洪明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房山街道洪寺村北,双泉河西侧,杏花东路东口、与燕山接壤,土地6亩。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被完全清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