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市进联汽车刹车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10274748XM,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地区平各庄村。
法定代表人:张国玉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市进联国玉制动泵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肆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市进联汽车刹车泵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地区平各庄村土地,总面积14667.4平方米的土地,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场地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n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