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5647979P,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小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480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有权签字人:何治君
抵押人:天津吉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06122303XJ,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二经路西1号。
法定代表人:崔银成
抵押事由:北京众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吉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两方合称“承租人”)拟向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租赁”或“出租人”或“抵押权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的方式,承租由农投租赁从上述两承租人处购买而由其联合承租的约定租赁物,租赁成本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小写:¥85,000,000.00元),租赁期限共五年,承租人依约向农投租赁支付租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就上述融资、租金给付及其他相关款项给付事宜,有关各方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共同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NZ-YW01-2016-011-01】。
作为承租人履行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各款项支付义务的担保,抵押人天津吉泰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以其名下合法持有的约定“建筑设施”等财产【详见“附件:抵押物信息”】向抵押权人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定抵押。就上述事宜,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编号:NZ-YW01-2016-011-01-Y01】。
根据天津市维德源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津维房评(2016)字第16048号”的《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亿叁仟玖佰捌拾陆万元整】(小写:¥139,860,000.00元)。
抵押期限:自上述《抵押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债务清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