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02420G,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6号2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京城久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89225129A,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吕村村委会东75米。
法定代表人:姜庆岩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京城久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陆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京城久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吕村村委会东75米。该场地四至范围:东至紫码路,南至排水沟,西至李林波承包地,北至琉陶路。北京京城久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厂址内的厂房、办公楼享有使用权,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场地租赁经营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被完全清偿之日止。